1、廠房行車起吊重量:大于等于25噸,能夠以為為重鋼結構了。
2、每平米用鋼量:大于等于50KG/M2,可以為是重鋼結構。
3、主要構件鋼板厚度:大于等于10MM,輕鋼結構用的較少。
4、另外,還有一些參考值:如每平米造價,**大構件重量,**大跨度,結構方式,檐高等,以上這些在判別廠房能否為重鋼或輕鋼時能夠提供經(jīng)歷數(shù)據(jù),當然如今很多建筑都是輕、重鋼都有。但有一些我們能夠較肯定的說是重鋼:如:石化廠房設備、電廠廠房、大跨度的體育場館、展覽中心,高層或超高層鋼結構。
5、實踐上國度標準和技術文件都并沒有重鋼一說,為區(qū)別輕型房屋鋼結構,或許稱普通鋼結構為“普鋼”更適宜。由于普通鋼結構的范圍很廣,能夠包含各種鋼結構,不論荷載大小,以至包括輕型鋼結構的許多內容,輕型房屋鋼結構技術規(guī)程只是針對其“輕”的特性而規(guī)則了一些更詳細的內容,而且范圍只局限在單層門式剛架。
6、輕鋼也是一個比擬模糊的名詞,普通能夠有兩種了解。一種是現(xiàn)行《鋼結構設計標準》(GBJ 17-88)中第十一章“圓鋼、小角鋼的輕型鋼結構”,是指用圓鋼和小于L45*4和L56*36*4的角鋼制造的輕型鋼結構,主要在鋼材缺乏年代時用于不宜用鋼筋混凝土結構制造的小型結構,現(xiàn)已根本上不大采用,所以這次鋼結構設計標準修訂中已根本上傾向去掉。另一種是《門式剛架輕型房屋鋼結構技術規(guī)程》所規(guī)則的具有輕型屋蓋和輕型外墻(也能夠有條件地采用砌體外墻)的單層實腹門式剛架結構,這里的輕型主要是指圍護是用輕質資料。既然前一種曾經(jīng)快取消,所以如今的輕鋼含義主要是指后一種。由此可見,輕鋼與普鋼之分不在結構自身的輕重,而在所接受的圍護資料的輕重,而在結構設計概念上還是分歧的。
7、由此可見,輕鋼與普鋼之分不在結構自身的輕重,而在所接受的圍護資料的輕重,而在結構設計概念上還是分歧的